-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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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办东方中学,浙江省一级民办学校,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1994年创办于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现为寄宿制完全中学,有初中、高中34个教学班,学生1100余人。浙江省特级教师、原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张熊楚先生任校长。全校教职员工139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占39.6 %,中级教师占22.6 %,学历合格率100%。
面向全体 崇尚平等
学校坚持“厚东方文化底蕴,纳世界教育精华”办学思想,把“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学校工作要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作为办学宗旨。学校崇尚“教育平等”,以“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理念作为立校之本,实施小班化教育,每班级不超过36名学生;面向全体,贯彻《落实东方中学办学理念实施细则》、《东方中学学生权益保障条例》、《东方中学学生奖励条例》,尊重、保护学生权益,实现师生平等,追求“教育平等”的和谐校园理想。
育人为先 关注成长
学校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育人为首,以“学会尊重、学会负责”为育人目标,全面实施“导师制”,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以《东方中学学生须知》、《东方中学学生礼貌十条》等为指导,以每学期两次的“德育周”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基础道德文明修养。多年来学校积极探索寄宿制学生成长的规律,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体验成长的优势,通过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学科教师、生活辅导教师的“导”、“管”结合,培养学生自主自理、和谐协作等良好生活习惯;培养言语文明、举止优雅、学会尊重、学会感恩等良好礼仪风貌,促进学生道德素养的提升、人格的完善。
非毕业年级每月各开设一期“东方大讲堂”,邀请高校、科研部门的专家学者来校做文学、艺术、经济、政治、科学等方面的讲学,弘扬人文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人文情趣,激发学生科学追求。
落实基础 提优补弱
学校贯彻《东方中学落实办学理念实施细则》、《东方中学学生权益保障条例》》、《东方中学学生奖励条例》,面向全体,给予全新的教育服务,构建了“多层次、齐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提升能力,促进发展,让学习基础好的学生学得更好,品学兼优;组织辅导、创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