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二十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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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二十八中高中直升生推荐方案 一、推荐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原则。 二、推荐资格及指标 1、学籍在我校且在我校就读满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的评价等级,公民道德素养要达到A等,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四方面的评价结果均不低于C等。 3、参照一模、二模成绩,模考成绩总分在450分及以上者。 4、每班最多推荐3名。 三、推荐程序 1、学业测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以一模、二模测试成绩为依据)。 2、本人申请 拟参加我校直升生推荐的学生应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直升生申请表》并由家长签字,经班主任初步审查确认后,交教务处。 3、综合测评 由学校统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等级。 4、组织推荐 校初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按指标数分班级择优推荐16名。 5、张榜公示 我校于6月初公示拟推荐直升生名单(第一榜),5个工作日后,公示直升生推荐名单(第二榜),并将两次张榜公示的名单报市招办备案。 5、填表上报 被推荐的直升生于6月11日—12日填写《2012年合肥市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普通高中直升生推荐表》,家长签署意见。学校于6月15日上报。 四、加分因素(最多加满20分为止)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突出进步学生:校级,加5分,市级,加10分。 2、田径运动会及校园文化艺术节:校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含团体项目) 3、学科竞赛及其他活动的一、二、三等奖,比照第二条按第一、二、三名加分。 五、录取 被推荐的直升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则被我学提前录取,不再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