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璧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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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师范学校、灵璧县职教中心资助工作政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县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1、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以及高三职业班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每学期按照15%评出国家助学金政策享受者。每生每学期享受750元资助。按月打卡发放 3、学校每年按学习成绩、表现评出奖学金:一等每生500元、二等每生300元、三等每生100元。 4、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状况以及学习情况将评出享受一定数额的校内资助对象,资助金额为400、500元。 5、学校食堂、商店及卫生区域设立岗位,为贫困生勤工俭学服务。 6、学校设立贷款项目,对农村困难学生进行无偿贷款,以完成学业。 7、四五年级部分家庭困难同学可享受国家高校助学金,每生每年为3000元。另五年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为5000元。 8、另外,学校还向社会、企业呼吁,请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灵璧县职业教育中心 中职资助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