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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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德育工作领导组会议精神,政教处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要求班主任要扎扎实实抓好学生的文明行为教育,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全校学生的学习创造和谐、安宁的环境,现就学生违纪和环境卫生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违纪管理 1、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事实清楚,情节恶劣,后果影响严重,参与打架斗殴达两次或两次以上,主要责任方一律劝其退学。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参与打架另一方视情节轻重处理。 2、打架斗殴学生由保卫科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政教处。 3、学生每参与打架斗殴一次,扣除班级5分。 4、学生参与打架斗殴,所在班级班主任需要向政教处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5、晚自习后,学生应该立即回寝室或回家就寝,以熄灯信号发出后,不准在校园内闲逛、谈心。如被巡查老师发现,通知班主任领回教育,并扣除班级2分。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需要向政教处提交书面处理意见。 6、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外公共场所吸烟。吸烟学生被老师或巡查人员发现查实,扣除班级2分,并通知班主任处理。 7、以上扣除分数将纳入学期末班主任考评并作为新学期班主任聘任重要依据。 8、以上规定,班主任与政教处签订责任书。 二、卫生管理 1、早、中、晚就餐时间为40分钟, 40分钟后,学校禁止学生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需班主任出具请假条。 2、在校外就餐学生,在就餐期间,严禁学生将餐饮带入校园大门内。学生违反学校校外就餐规定,带餐饮进校园,扣除该班级2分。 3、在校内学生餐厅就餐学生不准将餐饮带进教、寝室。巡查老师在教、寝室内或该班级走廊发现就餐学生,扣除该班级2分。 4、各班级需严格按照《新安中学教室、寝室、卫生区卫生管理规定》做好卫生工作。 5、常规卫生检查教室、寝室每得A等一次,班级加0.2分,得D等一次,每次扣除班级卫生1分。 6、班级卫生累计扣分达到10分,班主任需向政教处提交书面卫生整改材料。 7、以上扣除分数将纳入学期末班主任考评和新学期班主任聘任范围。 三、督查制度 1、督查人员组成:督查人员由政教处和各年级组值班班主任组成。 2、督查时间:早餐7:00——7:40;中餐11:25——12:05;晚餐17:40——18:20,晚自习后10:20—10:50。 3、督查地点:早餐、中餐时间各分两组,一组在校大门口,另一组在餐厅西边通往寝室路口;晚自习下在校园内外。 4、督查从2011年4月25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