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定区嘉一联合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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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嘉定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得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出发,切实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打造公信教育,努力做好本年度的初中新生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公信原则:做到“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努力体现并提升学校办学的公信度。2、规范原则:执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努力体现并提升学校办学的规范度。
三、招生对象
应届小学毕业生(以本区为主)。
四、报名时间
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进行,自2008年“五·一”期间正式启动初中新生报名工作。
五、报名办法
有入学意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本人或其监护人,在嘉一联中初中新生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后,向本校表明新生入学意向。
六、录取条件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做到思想品德佳、综合素质优、学习成绩好、个性特长强的学生优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按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初中学生学费为每学期6500元;另外,需住宿的学生,每学期住宿费为780元。
八、奖励减免
一为激励学生奋发进取、刻苦学习,全面提高素质,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操行品德奖励制度、竞赛奖励制度、学习成绩奖励制度。二凡由所在小学校长推荐的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视经济困难情况予以部分减免或全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