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徐汇位育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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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自荐)的对象及评价要素
(一)对象:
推荐(自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上海市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在读、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的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推荐生评价要素: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
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
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学习成绩优秀。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并理解别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别人合作。
3。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
4。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
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并能用各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中的美。
5.体育训练比赛表现:坚持参加训练,为徐汇体育事业做出贡献。
(三)自荐生注意事项:
具有上海市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在读、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的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11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校工作小组同意后实行自荐。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二、推荐的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名额
名额:共2名(高中2名)
三、推荐工作程序
1、4月18日成立学校“推优生”推荐评审小组。
(凡与初三推优毕业生有各种关系的人,不列为小组成员)
组长:陶剑峰(校长)、
组员:兰海凤(教导主任)
刘志清(政教主任)
张润、奚惠林(初中年级组长、初三年级班主任)
2、4月19日经“推优生”工作小组协商,制定出“推优生”推荐工作实施草案。
3、4月20日在校内张贴公示有关内容,征求意见。
①《2011年上海市徐汇位育体校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②校“推优生”工作小组名单;
③校“推优生”标准及相关要求;
4、4月21日学生代表会通过‘“推优生’推荐工作实施草案”。
四、具体操作阶段。
1、徐汇区教育局下达的我校有关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推荐名额下达后,具体操作实施启动。
2、学校修改本校“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再次在校内向学生、家长公布。
3、组织全体初三年级学生及教师学习、讨论关于201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学校“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实施方案。
4、根据“推优生标准”,组织学生进行自评和他评,填写相关表格。
5、年级组将各班主任的统计情况及推荐意见汇总,然后形成按先后顺
序排列的拟推荐名单,再上报学校推优评审小组。
6、学校推优评审小组审核后,确定被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名单,将其
名单在校内公示栏、校园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7、在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如果没有异议,学校推优评审小组最后将确
定的推荐自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按照上级要求上报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初中毕业生评审小组。
五、此“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实施草案”最终解释权归属位育体校校长办公室。
六、2011年本校名额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市文件精神,徐汇区教育局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初三在籍、在读的人数为依据分配相关名额,并通过抽签进行名额分配学校的确定。我校现有:
名额分配数:1人(上海市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