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标确定:
1、区招生计划数(3024人):
莆田十中864人(含统招、择校、定向、特长生)、莆田十一中540人、莆田二十五中648人、莆田二十七中324人、莆田二十八中216人,区私立实验中学432人。
2、莆田十中2012年招生计划864人,我局根据各中学的实际情况及
2011年初中升学情况,将莆田十中部分名额分别分配到各中学,作为奖教奖学的依据。(附表:各中学莆田十中招生指标分配名额)
【指标数==本届考生数××70%】
二、奖惩办法:
由教育局划拨一笔奖教奖学专项资金,对入学莆田十中的优秀毕业生及输送学校进行奖励(区私立实验中学不参与排名及奖励)。今年奖惩办法如下:
1、优秀奖:在完成指标的前提下,被莆田十中录取的学生数(含统招、择校、定向、特长生,以入学为准)居全区第1名的学校奖励4万元,第2名奖励3万元,第3名奖励2万元,第4—6名奖励1。5万元,第7—10名奖励1万元。
2、指标奖:完成教育局分配招生指标(含统招、择校、定向、特长生,以入学为准)的学校每校奖励5000元,超过指标1人另奖励1000元,超过2人奖励3000元,超过3人奖励6000元,超过4人奖励10000元,依此类推。已获优秀奖的学校不再享受5000元奖励,但可享受超指标奖励。
3、尖子奖:中考成绩(含等级)达莆田一中录取线的学生入学莆田十中就读,入学1人给予学校5000元的奖励,入学2名奖励12000元,入学3名奖励21000元,依此类推。中考成绩(含等级)达莆田二中录取线的学生入学莆田十中就读,给予学校4000元的奖励,入学2名奖励10000元,入学3名奖励18000元,依此类推。
我局将以正式录取莆田十中就读的考生数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教育局将对各校进行跟踪、监督、考核。对于监管不严,导致本校优质生源严重外流,未能完成我局下达指标的学校,要进行问责,学校主要领导要在毕业班质量分析会议上作书面检查。
其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校,将作相应处理(具体另行通知)